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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畔花园社区党委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建言献策

2023-04-23 10:20:19

河畔花园社区党委2023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上述主体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找准对应违反规定要求和严令禁止的行为,确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1.对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4.未按规定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未及时研究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5.未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及时进行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6.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7. 未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情况。

 

                                  河畔花园社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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