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2023年缴纳党费工作计划 建言献策
2023新农村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计划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党费缴纳方式和期限
党员应每月按时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党支部必须于每月25日前将党员交纳的党费清查核对后,按时向镇组织干事全额上缴。
二、准确核定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每位党员的实际收入,正确核定每名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缴纳交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具体规定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对照中英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依规治党意识和党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3年7月底)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已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党支部要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村部的党员,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党费收缴的具体规定,要对党员的基本情况和缴费的具体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帮助党员搞清自己是否在欠交、少交党费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整改,对没有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给予提醒,引导党员主动补交。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8月底)
要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不同情况的抓好整改工作,按照比例完成党员补交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收缴党费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抓实抓好。党支部是基本单位,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自查自改问题解决。
(二)建立长效机制
要健全专人管,总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的评议考核,作为基层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新农村党支部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