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新办证、残疾类别变更、残疾等级变更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首页和本人页)、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办理多重残疾的需提供4张照片),电子版免冠照一份(规格:358*441)。户籍非本办理地的,需提供居住证。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赡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残疾人证换领:
(1)到期换证。
(2)残损换新。
(3)资料更新换证。
以上如无须重新评定,残疾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申请即可。如须重新评定则按照“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流程办理。
3、残疾人证迁移:
迁入地的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注:以上需要跨省通办的需提供本辖区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评定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如果有医学证明、诊断书等相关资料请一并带好。
类 别 | 指 定 评 定 医 院 |
肢体类 | 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3楼进行残疾评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 |
视力类 | 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4楼耳鼻喉科进行残疾评定 |
听力类 | 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4楼耳鼻喉科进行残疾评定 | |
言语类 | 请到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4楼耳鼻喉科进行残疾评定 | |
精神及智力类 | 请到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或通辽康安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
三、公示
1、公示日期以医生评定日期开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3、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将公示单存档,并将公示回执单返回残联,由残联存档。
四、发放证件
由开发区民政局制出证件后统一邮寄到申请人住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