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段魁石:做百姓和谐安宁的守护人 建言献策

2022-04-18 08:22:01

段魁石,男,中共党员,开发区辽河司法所所长,一名扎根基层三十余年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名致力于群众调解工作的基层调解员,曾多次被市里、镇里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8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19年7月被开发区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7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通辽市委政法委评为“最美政法干警”,2021年8月被通辽市司法局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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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的时间里,段魁石先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00多起 ,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有困难找老段,要调解找老段……”这一称呼也彰显了段魁石这位司法行政人人民公仆的形象。的确,在30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段魁石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坚持正义、主持公道,用自己的满腔热血奋斗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第一线。

扎根基层30余载 做好群众“贴心人”

从1988年开始,段魁石便在辽河镇从事司法工作,如今已在司法行政岗位上默默奉献了30多个春秋,他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

在一起交通事故的纠纷中,当事人刘某骑摩托车把一位女士撞伤,该女士治疗所需费用大约4万余元。段魁石在调解的过程中首先调查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需支付伤者4万余元,但因经济条件受限,刘某起初拒绝支付赔偿费,又不想打官司。没办法,段魁石只能继续调解,既然当事人说不通,段魁石就通过“熟人找熟人”的方法去做刘某的工作,最终,经过多次努力,“剑拔弩张”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在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段魁石不仅是大家口中的“老段”,更是“和事佬儿”“老黄牛”“段司法”……“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要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我的调解、做工作,矛盾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的时候,我感到很高兴……”段魁石常这样说,他也是这样做的。

用智慧定分止争 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

腰伯吐村的村民郎某拿着一份法院判决书找到段魁石。原来,2004年郎某和该村李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起诉到法院,判决郎某胜诉,可是几年过去,超过了执行期限,法院不予立案执行。最后,段魁石为双方进行调解,李某要返还郎某土地12亩。最初李某态度强硬,拒不归还。为此事,段魁石最少找了李某4次,又联系到了李某所在单位同事与他沟通,最终李某把土地返还给了郎某。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这样一场家务事让段魁石很好地解决了。长期的一线工作,让段魁石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锻炼了较强的敢于面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与此同时,他还认真总结归纳经验,创新推出了“三勤”“四心”“二到位”“一保障”调解工作法。有啥窍门?段魁石给出的答案是:把老百姓的事儿真心地放在自己心里,换位思考,就没有调解不了的纠纷、处理不了的矛盾。

传递普法温度  开展“送法上门

多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让段魁石深深地感受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引发和激化矛盾纠纷。而要改变这种状况,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30多年来,他深入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辽河三小、福安屯小学等学校,多次宣传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了法治魅力。妇女节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在镇里举办的普法培训班宣传法律知识……30多年的时间里,段魁石深入一线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集市、乡村、学校、企业都有他的身影。同时,他还担任开发区四个村、一个社区的法律顾问,为老百姓代写法律文书,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段魁石常说:“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为群众做更多的事。” 没有惊天动地的举动,没有太多的豪言壮语,他就是喜欢默默地做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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