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社区

临时救助 建言献策

2025-03-31 09:01:25

临时救助

 

享受条件:

1)辖区内户籍低保、特困以及常住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以提出申请;

2)因火灾、交通事故、各类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申请人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申请人是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患重大疾病自付费用达到1.4万元以上家庭成员须提交医院的诊断书或住院病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费用凭证、医疗救助凭证及医疗费用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因意外伤害须提交本人人身意外伤害或事故处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须提供火灾现场有关照片或消防部门出具火灾认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因子女入学费用负担过重须提交在校读书证明或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原因导致上学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委托居委会代理提交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急难型救助可采取“先行救助”的方式,取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待急难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以下材料:

(1)个人救助申请书;

(2)救助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

4)受灾或突发事件照片。






救助标准:

1)临时救助标准=开发区本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延续时限。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一般情况下按1-6个月确定。

2)救助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由开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确定金额,原则上同一年度内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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