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三无) 建言献策
2025-03-31 09:01:00
特困供养(三无)
享受条件:
(1)持有电厂户籍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该政策下的无劳动能力;
①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 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3)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按照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办法执行)规定的,可认定为该政策下的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父母)、抚养(儿女)、扶养(夫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对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进行表述)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申请人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未满60周岁需提供第三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
办理程序:
享受待遇:
(1)审核通过后享受每月1700元的待遇;
(2)特困人员可以享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廉租房或租房租赁补贴、惠民殡葬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