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建言献策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街道办事处同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社区工作实行每日两次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二、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程序和权限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假程序: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签字-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并签字-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并签字。审批权限:临时外出由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请假一日以上需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事后及时销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请假后,于上班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四、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的规定
迟到:凡8:30未到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早退:凡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法定公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议事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议事,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六、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并将议事提议、事项、结果公布,每年度不少于6次。
(三)实行社区工作在年中、年度工作述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七、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启用新章、废止旧章由办事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驻社区单位,动员驻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九、建立“首问责任制”制度
严格遵守街道社区工作守则,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居民,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或扯皮。
十、社区卫生制度及公共财物的保管规定
社区办公室卫生必须每天打扫,并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证无纸屑、果皮、烟头、垃圾等。办公用品干净卫生,摆放整齐。个人的办公桌自己整理,公共区由社区书记统一安排值班表。有会议室的社区,会前会后都要清扫,做好会前准备。厕所内要保证无苍蝇、臭虫、异味、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彻底消除“四害”滋生的根源。
社区工作者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办公桌椅、墙壁上刻划痕迹,不得人为损坏办公用品。如造成被盗,且因责任人员工作上的失误,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劳动制度
每个社区工作者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社区义务劳动,特别是迎接各级检查,必须听从书记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和不参加劳动。
十二、其他
(一)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在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等。
(三)工作时间,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等影响社区形象。
(四)办公电话,不得办理个人私事,东拉西扯。使用工作电话,要提高效率,事先想好讲话内容,尽量简洁明了。
(五)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比较严重的,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