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集体学习 建言献策
2025-01-06 15:31:08
学习记录
时 间 | 2024年12月20日 | 地 点 | 美瑞龙源社区 |
主 题 |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 | ||
参加人员 | 社区党员、干部 | ||
主持人 | 王晶洁 | 记录人 | 乌兰 |
摘 要 | |||
2024年12月20日,新城街道美瑞龙源社区贯彻落实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本次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7.公务员受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可以晋升职级、级别?)内容进行了学习。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虽然该规定未明确提及公务员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后是否可以晋升职级、级别,但依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以及《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受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后,在处分影响期结束前不得晋升职级、不得晋升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