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集体学习 建言献策
2025-01-06 15:20:49
学习记录
时 间 | 2024年10月25日 | 地 点 | 美瑞龙源社区 |
主 题 |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 | ||
参加人员 | 社区党员、干部 | ||
主持人 | 王晶洁 | 记录人 | 乌兰 |
摘 要 | |||
2024年9月20日,新城街道美瑞龙源社区贯彻落实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进行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本次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5.如何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内容进行了学习。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和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均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