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监管+责任制”双管齐下 助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优化 建言献策

2024-11-13 10:28:14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开发区财政国资局通过“监管+责任制”模式,全面构建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政府采购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行“一个项目一个承诺”责任制管理模式。建立项目全流程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提示,督促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设立政府采购专管员、政府采购专人负责制。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协调各采购单位指定1名采购专管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对本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等事宜。

依托数字化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定期对开发区各预算单位的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发票受理及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智”检,采购人切实抓好平台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程序,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

监管部门健全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所有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等环节出现的违规操作进行监管,并建立通报制度,对采购单位发送提醒单,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实现了对开发区采购项目监督预警“全覆盖”,采购业务过程监管“无死角”。采购单位加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采购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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