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三举措”做好医保便民惠民实事 建言献策
开发区医疗保障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落细各项医保惠民政策,通过一揽子惠民便民举措的推行,真正把“民生清单”变为百姓“幸福账单”。
优服务,拓展便民服务“广度”。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居民门诊保障待遇水平,减轻居民就诊负担。探索“医银”“医企”合作新模式,发挥网点覆盖面及人员优势,合力推进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开展。截至目前,辖区5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22.52万元;建设镇(街)医保服务站5家、村(社区)医保服务点86家、银行医保服务点10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点5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点10家、村卫生室医保服务点11家、企业医保服务点1家。
兜底线,提升医保为民“温度”。对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当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优抚对象、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和持证未成年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当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给予定额资助180元。同时建立困难群众台账,及时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2024年资助参保2977人。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对象直接结算4438人次,医疗救助支付234.86万元。
严监管,加强医保基金“强度”。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准确把握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智能技术,用好智能审核系统、常态化监管平台,打造智能场景监控,综合医药机构自查、日常稽核检查、专项检查、疑点数据现场核查,切实加强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规范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目前,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0余家,追回医保基金189.82万元、约谈53家、移交行业部门54家、暂停结算3家、中止服务协议7家、解除服务协议1家。
优服务,拓展便民服务“广度”。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居民门诊保障待遇水平,减轻居民就诊负担。探索“医银”“医企”合作新模式,发挥网点覆盖面及人员优势,合力推进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开展。截至目前,辖区5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22.52万元;建设镇(街)医保服务站5家、村(社区)医保服务点86家、银行医保服务点10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点5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点10家、村卫生室医保服务点11家、企业医保服务点1家。
兜底线,提升医保为民“温度”。对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当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优抚对象、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和持证未成年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当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给予定额资助180元。同时建立困难群众台账,及时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2024年资助参保2977人。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对象直接结算4438人次,医疗救助支付234.86万元。
严监管,加强医保基金“强度”。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准确把握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智能技术,用好智能审核系统、常态化监管平台,打造智能场景监控,综合医药机构自查、日常稽核检查、专项检查、疑点数据现场核查,切实加强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规范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目前,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0余家,追回医保基金189.82万元、约谈53家、移交行业部门54家、暂停结算3家、中止服务协议7家、解除服务协议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