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干部集中自学 2024年6月19日 建言献策
2024-07-10 09:00:51
龙兴社区党总支学习教育工作简报
龙兴社区党总支 2024年6月19日
龙兴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干部集中自学
2024年6月19日龙兴社区党总支组织党员在社区一楼大厅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社区邓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 —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党纪党规的知识提升了很多,表示今后继续研读。
【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