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新城社区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建言献策

2022-03-14 10:51:17

2022年希望新城社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希望新城社区

2022年1月17日

 

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上述主体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找准对应违反规定要求和严令禁止的行为,确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1、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严肃政治纪律方面不允许出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八个不得”以及通辽市委、开发区党工委纪律作风规定中明令禁止的问题,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2、在履行领导责任方面不允许出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不分析研究,不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责任,对支部其他成员疏于监管,不进行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不及时提醒等问题。

3、在推动责任落实方面不允许出现不督促支部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允许出现对自查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或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情况没有明显改观等情形

4、在严肃惩治腐败方面不允许出现不支持纪工委履行职责不做出明确表态;不允许出现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不允许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5、在带头做表率方面不允许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通辽市委相关配套规定等问题;不允许出现对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思想意识、履行职责、勤政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进行谈话,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允许出现不开展廉政谈话、不讲授廉政党课的问题;不允许出现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疏于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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