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委

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政治监督和日常 监督工作方案 建言献策

2023-10-31 14:56: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六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督促开发区各镇街、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年”有关要求,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于7月24日起开展2023年度第二季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是否学习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对党的二十大、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在落实上是否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单位是否进行安排部署。

2、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是否主动认领自治区“五大任务”具体工作任务,并进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是否开展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廉政谈话;是否严格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否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4、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结合本部门实际作出安排部署;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三多三少三慢”顽疾。各镇街、部门单位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日违规饮酒、值班期间饮酒、违规聚餐饮酒,搞“同学会”“老乡会”等问题;公职人员是否存在酒驾、醉驾问题;

5、落实开发区党工委重点工作情况。是否及时落实今年以来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安排部署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开展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7、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对2023年科尔沁沙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否对孙绍骋书记深入通辽市调研科尔沁沙地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8、2023年第一季度政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纪检监察工委在“三重一大”监督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方法

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座谈了解、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工作。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该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2、调阅资料。通过调阅班子会会议记录或“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相关问题台帐、工作总结等材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3、座谈了解。通过与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4、个别谈话,有侧重地与不同层面干部开展个别谈话,深层次发现问题。

5、实地查看。通过下沉基层检查各部门工作实际落实情况。

、人员分组及监督检查单位

第一组

组长:何心

成员:魏志伟

监督单位党群工作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二组

组长:王海波

成员:寇磊

监督单位滨河街道、财政国资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第三组

组长:宫玮

成员:高志鹏

监督单位新城街道、建设管理局、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司法信访局

第四组

组长:杜艳杰

成员:冯俊杰

监督单位辽河镇、经济发展局、文体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国有企业

第五组

组长:姜媛

成员:单可心

监督单位河西街道、教育局、商务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第六组

组长:程大航

成员:杨光夫

监督单位电厂街道、农牧林业水务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前梳理掌握被监督单位职责任务,着力找出政治偏差和问题短板督促被监督单位立行立改

监督检查组要注重协调配合,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送至党风室汇总整理,及时沟通反馈工作情况;党风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全面掌握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监督工作好的经验做法。

监督检查要切实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实事求是、精准规范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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