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建言献策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开发区民政局
(2023年1月)
2023年开发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市民政工作总体目标和开发区党工委(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聚焦主责主业攻坚克难,围绕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重点发力,统筹推进机关党建、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残联、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开发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民生保证。
一、聚焦提升公共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落实落细
(一)稳步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开展绿色殡葬活动,积极推行骨灰集中安葬方式,坚决杜绝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各镇街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开展违建安葬(放)设施整治工作,辽河镇积极推进西查干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河西街道加快推进湛露村骨灰堂建设,协调推进通辽市殡仪馆项目的前期手续,辽河镇和河西街道有效整治“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和规范辖区集中埋葬点。
(二)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各工作人员职责,将领证、补领、补离、离婚业务具体责任到人。进一步开展补充清洗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工作,并将数据及时共享至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确保实现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电子档案实时提档。积极与自治区内其它婚姻登记中心交流学习互助,设立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窗口,2023年10月底前,全部实现线上联办服务,力求做到群众“办理只需跑一次”。
(三)切实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研究完善《关于楼门牌编制安装的实施方案》,开展楼门牌编制安装,计划在开发区主街主路安装楼门牌。主动与通辽市民政局对接,协助开展申报设立哲里木区工作,及时按照上级对申报资料的反馈意见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各镇街兜清辖区人口底数。按要求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矛盾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创建通辽市数字行政区域管理平台。
二、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一)全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辽河镇规划建设1个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四个街道各完成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的运营。有序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新城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电厂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滨河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河西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龙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凯旋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永茂社区养老服务站、红光社区养老服务站9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实体化运营,促进实现覆盖辖区80%的社区老人,为老人提供包括助餐、助行、助洁、助医、助急等高质量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提升供养机构承载和服务能力。
发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推进互联网+智能养老,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持续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工作。
(二)积极推动未成年保护事业创新发展。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深入落实《开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街道组建1个街道未成年保护中心,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和《进一步做好弃婴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关爱机制,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重要作用。
(三)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疫情精准防控,各镇街对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坚持每月开展排查、日常机构自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落实好季度联合检查,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开发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院长、护理员安全生产护理技能培训不少于2期,构建常态、长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聚焦强化兜底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稳步合理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并做好提标补发工作。各镇街按照工作时限做好清册上报、审核、发放等各环节工作,开发区民政局加强与财政局沟通,确保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二)依规合理调整救助保障范围。用好用足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细致做好因灾、因疫、因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家庭和群众的救助工作。各镇街要学习研究《民政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落实防返贫机制和兜底保障措施。取消完全具备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重新调整照料护理协议,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出现上访事件。
(三)实现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常态化。对权力下放事项及购买服务承接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确保急难型困难对象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问题。
(四)接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民政在线”小程序上线运行,丰富在线申请救助项目和内容,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各镇街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在享低保、特困人员及困难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量。
四、聚焦加强社会治理,持续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效果。滨河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社区e家”—智慧社区治理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后台数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使用范围,进一步总结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视情况在其他街道社区推广使用。
(二)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积极争取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嘎查村(居)委会班子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按照《开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各镇街要完成社区干部“三岗十八级”薪酬套改调整,逐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指导推进基层自治。深入落实嘎查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制度,进一步扩大嘎查村民表达机制渠道,引导嘎查村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协商自治。规范化推进“三务”公开,加强“村务公开”业务督查指导,各镇街定期查看各村社区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务公开平台”公开的内容事项,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规范,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聚焦提升治理效能,创新开展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在社会组织方面,一是深化社会组织全过程监管。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职责,形成综合监管合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全面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二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全覆盖培育。完善制度框架,尽快出台和完善《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加大培育力度。降低准入门槛,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简化登记程序,规范登记流程,加快登记审核。计划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0家,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分类指导,促使社区社会组织提高自我“造血”能力,最终走正规化道路。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全方位发挥作用。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开展养老服务、未保育幼、助困助残、等工作与年检结果、评估等级、购买服务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开展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塑服务品牌活动,各镇街分别打造服务品牌2个,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树立良好形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作用。
在社会工作方面,一是强化赋能督导,提升服务质量,有效促进五社融汇。持续为辖区辽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河西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新城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滨河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电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赋能,及时跟进专业督导,促进社会工作站及驻站社工专业、精准、多元化服务能力提升。各镇街组织各服务站开展特色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次,增强宣传氛围。指导承接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站各项任务。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引进慈善资源,持续深化社区治理。持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理论知识与真题讲解结合的集中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计划开展培训20期,完成社工人才占比达到0.5‰的目标。引进慈善资源,补齐基层短板,探索创建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三是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活动项目,不断强化志愿服务。各镇街结合社会工作服务,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年内力争建设完成20个社区志愿服务站,为每个服务站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志愿服务制度,深入广泛宣传,赋能志愿者骨干,加强培训,营造尊重、理解、关心志愿服务氛围。四是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监管体系了,健全慈善组织机制。强化慈善组织及慈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慈善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通过开展“中华慈善日”、内蒙古慈善奖等主题活动,做好慈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公益性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政策,切实发挥优惠政策对促进慈善活动的激励引导作用。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捐赠人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积极为慈善组织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提供便利。
六、聚焦保障基本权益,切实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完成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项目,计划帮助80户残疾人家庭创造便利环境,缓解家庭照顾隐忧,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各镇街持续做好辖区残疾人兜底工作,建立台账,分清类别,对接需求。持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全部得到救助。对辖区内1775名残疾人进行全面需求排查,积极完成精准康复任务目标。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药物,覆盖率提高50%以上,各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精准康复服务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有序开展各项惠残助残活动。在“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各镇街、村社区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大众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宣传篇章。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在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文体娱乐等方面加强服务,计划服务人数达到200人以上,服务率达到85%以上,用足用活残疾人保障政策,真正为残疾人解决困难。
(三)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年内根据残疾人需求,定期组织开展能够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培训,如电商、手工编织、盲人按摩、种养殖等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人数提高到50人左右。为有能力、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帮扶,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优先解决困难家庭残疾人和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
七、聚焦优化服务保障,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提质增效
(一)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各镇街深入落实“五有”和“全覆盖”要求,建立健全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逐步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全覆盖。要加快推进21家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其中:镇(街道)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5家(辽河镇、河西街道、滨河街道、电厂街道、新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1家(辽河镇福安屯村、辽河镇东查干村、碧桂园、三合屯村、龙兴社区、北岸华庭社区、希望社区、河西街道三家子村、河西街道二号村、河西街道汪家村、河西街道亲水人家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新增村(社区)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5家(新城街道河畔花园社区、新城街道金都新城社区、新城街道京汉新城社区、新城街道水域蓝湾社区、电厂街道明珠社区)。七一前夕,组织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牢记入党初心,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镇街组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观摩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新思路,提升服务质量。
(二)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及时接收退伍返乡退役义务兵,积极开展组织关系接转、就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扶持等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确保完成2023年安置任务。全年计划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培训1次,适应性培训1次,职业技能培训1次,退役军人网络招聘会2次。认真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各种优抚金,为优抚对象发放优抚抚恤资金。各镇街在“八一”、春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广泛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属等,挖掘开发区最美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和先进事迹,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
(三)着力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身建设。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中,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学习走深走实、学以致用、见行见效。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线上知识竞赛1次,全面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各镇街巩固深化“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实践活动”,年底前邀请模范退役军人宣讲先进事迹2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