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支委会--- 建言献策
2023-09-27 15:38:30
时 间:2023年4月25日
地 点:906会议室
主持人:范永超
参会人:范永超、林茵、常冬青、吕芳
会议议题:研究本年度党费调整工作相关事宜
一、范永超主持会议:
今天,支委会主要研究本年度党费调整工作相关事宜。
二、组织委员吕芳:
按照组织部的最新要求,奖励性绩效工资列入党费基数内,从5月份开始,全体党员党费按照最新的工资表(5月份工资表、招聘人员3月份工资表)重新计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行政编党费基数计算:是职务+级别+工作津贴+生活津贴 - 养老(个人部分) - 职业 - 所得税 - 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医疗保险个人部分
2.事业编党费基数计算:是职务+级别+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 养老(个人部分) - 职业 - 所得税 - 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医疗保险个人部分
3.合同制人员党费基数计算:合同工资 - 养老(个人部分)- 住房公积金 (个人部分 备注:根据有没有酌情处理)- 疗保险个人部分 - 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由于包国庆同志的工资在市商务局,目前还没收到调整后的工资明细,故暂不调整,正式调整后再补交。
三、大家发表意见建议:
吕芳:无意见
林茵:我没有其他意见
常冬青:同意,无意见
范永超:同意
四、会议总结:
范永超:按照文件要求,由党务办公室负责落实党费调整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