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珑湾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建言献策
御珑湾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案件查处等工作。
3、协助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5、协助党委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6、协助党委加强对各村和渔场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定期向党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二、统筹谋划监督责任
8、根据上级纪委、同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眼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按照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统筹谋划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
9、围绕推动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资源、项目建设等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维护党的纪律
10、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11.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12.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13、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作风监督。
14、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咸宁市委“七条要求”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一次,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5、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四抓一优”作风监督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和行政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基层群众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低下等懈政、怠政问题。
16、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运用大数据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的行为以及“村霸”和恶黑势力、违规发展亲属入党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执纪审查
17、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建立网络、电话、邮政举报“直通车”,从查办案件、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18、严格按照“立案、初核、函询、了结”四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党委、赤壁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干部挂牌督办制度。
19、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
20、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对区纪委查办案件实行备案审查,提高办案质量。
21、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加强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2、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村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23、对社区工作加强检查、指导、督办、考核。
24、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六、加强党内监督
25、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督促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
26、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御珑湾社区党支部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