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闫凤彬同志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公示 建言献策
2023-05-24 11:43:09
关于确定闫凤彬同志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闫凤彬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闫凤彬,男,汉族,高中文化,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河西镇两棵树村人,1986年03月05日出生,2003年05月参加工作,现为辖区居民。该同志于2022年09月3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04月03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许兰、马丽娜。
公示时间为2023年04月03日至04月1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580577
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城街道龙兴社区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3年04月03日